张掖市下发通知严格控制机构编制

【来源: | 发布日期:2012-07-11 】 【选择字号:

近日,张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贯彻〈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对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行严格控制。

《通知》指出,要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等机构编制事项必须报机构编制部门按程序专项办理。县区、部门提出的增编事项,有空编的首先要通过合理有序使用空编解决,没有空编的,在本县区本部门内部调剂解决。调入人员、安置军转干部、考录公务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引进人才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拟使用科级干部职数时,必须按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程序,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编制使用数额、科级干部空缺职数内进行,不得超编制补充各类人员、超职数配备干部。

《通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行政事业编制,不得突破分解下达的编制总额,不得越权审批编制或自定编制。上级业务部门不得以划拨经费、项目审批、评比达标等为条件,干预下级的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各部门起草的行业规章、政策文件、领导讲话等,不得就机构编制事项做出具体规定,涉及机构编制的,须按程序报机构编制部门办理。

《通知》强调,要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财政预算、责任审计等方面协调配合的综合约束机制。对于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擅自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超编进人的,将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