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出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

【来源: | 发布日期:2011-11-23 】 【选择字号:

近日,张掖市编办会同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出台了《张掖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办法》内容共14条,分别从目的意义、范围内容、方式方法、自身要求、机构编制违纪行为处理措施等方面,对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

《办法》指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由市纪委、市编办、市监察局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的对象是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及所属各类事业单位。监督检查采取日常监督检查、定期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方式开展。督查的内容包括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机构改革方案的落实及各部门、单位“三定”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机构报批、编制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领导职数配备的执行情况,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及年检情况,机构编制统计情况等八个方面的事项。

《办法》的出台实施,为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规范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加强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奠定了基础。(市编办监督检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