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10-09 】 【选择字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甘政发〔201458号)和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近期工作的安排意见》(市委发〔20143号),现就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是释放改革红利、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是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是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途径。通过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激发各类主体的创造活力,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当前,我市正处于建设丝路明珠金张掖、实现幸福美好家园梦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加速转型升级对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改进和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快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按照项目法定、客观真实、分级负责、分类清理的原则,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各县区、各部门继续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收费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等进行进一步清理核实,摸清底数、锁定项目、公布行政审批汇总事项,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监督、适时评估和定期清理制度,及时修订相关规范性文件,防止变相设置审批事项或增加审批条件的行为。

(二)做好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对省上下放市级政府部门和市上下放县区的行政审批事项,各县区、各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制定承接方案,规范审批流程,压缩办结时限,切实提高审批效率。要加强对承接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做到接管同步,防止监管脱节,确保承接落实到位。

(三)继续削减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对国务院、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市对应一律取消。对不符合行政许可设定标准和阻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以及监督检查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一律取消收费;各县区、各部门自行设立的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一律取消;按照《甘肃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甘审改办发〔20144号)精神,取消和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照能放必放、重心下移、就近管理、方便办事的原则,逐步下放审批权限,对下放管理层级的,一次放到位。下放的审批事项要接住管好,确保承接落实到位。

(四)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控新设行政许可,今后一般不新设行政许可,确需设立的,必须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设立,坚决防止行政审批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除涉密事项外,主动公开行政审批汇总清单及所列项目名称、实施机关、办理要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监督投诉电话等具体内容,推行“阳光审批”。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对保留项目的必要性、实施的合理性进行评估,适时调整项目清单,未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审批。

(五)深化投资领域审批改革。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市与县区、投资主管部门与前置审批部门的关系,减少投资审批事项,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地赋予企业投资自主权,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降低准入门槛。探索建立企业投资领域负面清单制度,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六)推进行政审批方式改革和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将保留行政审批事项、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类事项纳入政务大厅,实行集中受理。对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探索建立“绿色通道”审批机制,对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投资项目等事项,试行快速审批。完善电子政务平台,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并逐步扩大网上审批范围。探索建立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积极培育和规范社会组织,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系,提高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能力。逐步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

(七)健全完善行政审批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监督管理、专家评审等配套制度。积极探索建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评价机制和考核指标体系,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强化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完善电子监察系统,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规范到位、监管到位、追责到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实工作人员,提供经费保障。县区审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区长担任,县区长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改革配套措施和办法,确保上下衔接、整体推进。

(二)注重协调配合。审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保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机构编制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研究提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措施办法;法制部门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合法性的审查;政务服务机构要加强与各行政审批单位的沟通衔接,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和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行政监督职能,强化对权力运行的行政问责,加大对行政审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县区、各部门要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措施、新办法,增强改革的前瞻性、主动性。要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实效,营造浓厚氛围。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市审改办等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县区和部门切实整改,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张掖市人民政府

                                        2014929 

 

编辑:张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