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开展“减证便民”取消31项证明事项

【来源:审改科 | 发布日期:2018-02-23 】 【选择字号:

 

近日,张掖市印发《关于公布级政府部门第一批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取消31项证明事项。此次取消的证明事项主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导游人员所在旅行社或相关旅游行业组织出具的导游证遗失证明等,涉及教育、国土、卫计委、体育、安监、食药监、旅游等8个部门。

   《通知》要求,相关部门要在取消级政府部门证明事项的同时,指导县相关部门做好对应取消工作。已取消的证明事项,相关部门不得变相设置门槛或者以其他形式要求申请人提供。各地各部门要最大程度地利企便民,结合实际做好证明事项的清理精减工作,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切实提高政府行政效率。

审改科 李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