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委编办聚焦主责主业助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近年来,高台县委编办聚焦“体制保障、权责明晰、监督闭环”,将安全生产要求深度融入机构编制各项工作,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
优化体制机制,筑牢责任根基。践行“大应急”理念,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调整优化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明确应急管理部门为日常工作牵头单位,确保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等领域指挥调度“一盘棋”。立足区域安全生产实际,强化各镇、应急管理、住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机构设置,针对化工园区、产业园区等重点区域,设立专门监管机构,强化重点领域安全保障力量。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安全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化、规范化落实。
厘清权责边界,提高管理效能。坚持安全生产“清单化”管理,破解职责交叉、监管真空等问题,确保责任分工清晰、履职有据可依。明确各镇、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将安全生产职责统一纳入乡镇和部门单位“三定”规定。综合协调和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能关系,梳理明确自然资源、水务、林草、发改等部门交叉领域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和救灾物资储备等方面的监管职责,杜绝多头监管、监管真空现象。厘清县镇权责边界,明确各镇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吹哨报到”机制,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
闭环监督问责,推动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问责追责机制,推动安全生产责任闭环落实。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以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为契机,加强对应急管理部门、各镇及其他部门单位安全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设置、职能履行、人员配备等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对未落实安全生产职能职责等情况,整改不到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倒逼各项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县委编办 王维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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