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切实加强机构编制法治建设

【来源:山丹县委编办 | 发布日期:2022-10-31 】 【选择字号:

 

为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山丹县委编办采取多种方式,持续加强机构编制法治建设,推动依法依规管编治编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是认真学法,不断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将《条例》和《规定》等政策法规列入县委编委会第一内容,列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列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推动“编制就是法治”观念在各级干部层面得到贯彻落实。收集37件机构编制方面的法规文件精心编印《机构编制管理法规政策》,在分发县级干部、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平时学习的同时,充分利用每周学习日,有步骤有计划地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纳入编办干部日常学习内容,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研讨交流和“业务讲堂”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学法、懂法、用法”成为干部职工学习新常态。健全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长效机制,利用宣传展板、钉钉、微信工作群及时发布机构编制政策法规,配套法规解读,全方位宣传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和纪律规定,切实增强各级干部机构编制法治意识。

二是严格守法,不断提升法治决策质量。重新修订完善县委编委议事规则、县委编办工作细则对县委编委、县委编办主要职责、权限程序予以明确。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规定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各环节的程序要求,依据部门职责权限,严格执行机构设置、编制总量控制、领导职数核定刚性规定坚持“权责法定”原则,依据“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责依法监督,督促各部门正确履职尽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三是依规用法,不断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把监督检查作为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将监督检查嵌入机构编制管理各个环节,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动态监测部门机构运行和编制使用等情况,为合理配置编制资源提供保障。建立调研评估机制,对“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能职责、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情况进行调研评估,适时提出优化调整的具体意见提请编委会议审定。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严格“三单一卡”审核受理,将机构编制纳入巡视巡察、选人用人、经济责任审计等专项检查,推动编制就是法治的理念不断走深走实。(山丹县委编办 舒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