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委编办强化“五种”意识促进机构编制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高台县委编办 | 发布日期:2020-05-18 】 【选择字号:

 

高台县委编办立足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紧紧围绕巩固党治国理政组织基础,实现机构编制保障民生、服务发展目标,切实强化“五种意识”,推进自身建设,促进机构编制工作提质增效。

强化政治意识把牢正确方向。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管机构编制工作原则,坚持围绕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各项改革,不折不扣的执行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等规定,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推动机构编制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强化学习意识保障服务水平。着眼于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更高要求,立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要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学习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深入开展机构编制调研评估,及时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机构编制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强化规矩意识激励担当作为。督促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的理念,严格按照《条例》《编委会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规定和“两个只减不增”目标,认真执行“一支笔”审签制度,从严把好机构编制关口,使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等符合相关规定,坚决抵制“条条干预”,实现机构编制法定化,强化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

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改革发展。强化机构编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意识,围绕提高党和国家机构整体效能做好机构编制工作,不断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监督检查,确保把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向安全生产、卫生健康、生态环保、应急救援、社会稳定等民生领域倾斜,实现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最大化。

强化协作意识促进协同高效。紧扣职能优化、着力协调高效目标,建立健全与组织、人社、纪委监委、巡查、财政和审计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在人员录(聘)用、干部配备、人员经费核拨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在机构改革、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总量控制、“三定”规定落实等工作中联合开展监督检查,有效预防了违反机构编制规定问题发生,切实维护了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高台县委编办  邓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