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坚持“四个严把”推动机构编制工作

【来源:山丹县委编办 | 发布日期:2019-07-09 】 【选择字号:

  

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山丹县以党政机构改革为契机,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坚守“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发挥机构编制资源最大效益。

   一是严把机构设置关口。严格遵守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和“一支笔”审批制度。除中央、国务院有明确规定或落实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外,一律不批准新设立机构。对涉及机构设立、调整、变更的,坚持“撤一建一、撤多建一”,确保机构只减不增。凡涉及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机构变更、编制调整等事项,坚持实地调研、充分论证、严格审核,按照程序报编办审核后,提交县委编委会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报上级编办备案或审批,力求细致谨慎。  

  二是严把用编进人关口。在人员调配中,坚持编制为先原则,严把控编进人关,严禁超编进人,以保障民生领域为重点,认真做好进人用编调查论证,确保科学合理增加财政供养人员。满编单位一律暂缓安排用编计划或按照先出后进、多出少进的原则合理补充人员,力争在现有编制总额内调剂解决。凡单位需要进人的,首先向编制部门提交用编申请,编制部门先对编制使用情况进行核准,组织、人社、财政部门才能办理人员调整、工资核定、社会保险、核拨(减)经费等手续,实现了编制与组织人事、财政预算有机统一。  

  三是严把实名制管理关口。部门(单位)在遴选、招考时,需在已核准的用编计划内,申报日常用编进人计划。凡不按规定申报的,人员不予办理入编手续,不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真正把好“入口”关,保证 “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水平。

四是严把监督检查关口。在机构编制管理中采取多种监管措施,开展多方位的监督检查行动,把机构编制管理纪律执行挺在前面。进一步加强与纪委监委、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依托实名制信息系统,定期开展机构编制核查。通过系统数据对比、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各单位编制使用情况、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核实,杜绝超编进人、“吃空饷”现象和在用编申请中虚报、瞒报、弄虚作假行为。(张榕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