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第八批取消调整6项行政审批事项

【来源:民乐县编办 | 发布日期:2017-08-01 】 【选择字号:

 

近日,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第十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张政发〔2017〕66号)要求,县审改办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提请县政府研究,下发了《关于公布县级政府部门第八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文件,再次取消调整6项行政审批事项。

此次取消的项目涉及县房管局、公安局、住建局、文广新局、教体局等5个部门单位,其中,包括“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核准”等4项行政许可项目,“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核准”等2项内部管理事项。文件要求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作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有效途径,作为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抓紧抓好。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工作衔接,确保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研究提出加强后续监管的具体措施,避免出现监管空白。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民乐编办张连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