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职责

【来源: | 发布日期:2010-10-29 】 【选择字号: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是市委、市政府主管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职能部门。其职能职责是:(1)负责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上各项机构编制管理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和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政策,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2)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三定”规定(方案);指导、协调县区、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3)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及其配套政策;审核市直事业单位的职能、机构、人员编制规定;指导、协调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4)协调、规范市直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市直各部门与县区之间职责分工的调整。(5)审核副县级以上行政、事业机构的设置及领导职数,并按程序报批;审核全市各级行政编制总量及分配方案;审核全市各级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及分配方案;审核需提交市编委会审议的机构编制及其他事项。(6)审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科级干部职数。(7)审批县区科级行政、事业机构及人员编制的调整。(8)综合管理市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工作;协调、指导县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工作。(9)监督检查市、县区、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并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按程序报批后执行。(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