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出台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结构管理办法

【来源: | 发布日期:2012-07-23 】 【选择字号:

为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合理核定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结构,近日,张掖市制定出台了《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结构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办法》划分了事业单位类型和编制类别。根据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将事业单位主要分为专业技术型、管理型两种类型,确因工作需要,可适当确定后勤服务型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编制按照工作人员从事的岗位分为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管理人员编制和工勤技能人员编制三种类别。《管理办法》明确界定了事业单位编制结构比例,规定专业技术型事业单位用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编制应占单位编制总量的70%以上,用于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的编制分别不超过总量的20%10%;管理型事业单位用于管理人员的编制不少于单位编制总量的50%,用于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的编制分别不超过30%20%;后勤服务型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确定三种类别编制的比例结构。《管理办法》还严格规定了事业单位编制类型的审批权限及程序。今后,事业单位所需人员录(聘)用和调整,必须按照核定的编制结构比例有计划补充。《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有效促进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优化,进一步发挥编制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编制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