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四项措施强化部门协调配合约束机制

【来源: | 发布日期:2012-11-01 】 【选择字号:

张掖市以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为契机,从信息采集审核工作入手,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制度措施,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程序,组织、机构编制、人社和财政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约束机制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是信息联审夯基础。建立部门间协调配合工作机制,根据职能合理确定工作计划,采取分阶段和交叉审核等办法,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分别审核人员信息、确定人员身份、经费供给形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机构、编制及职数等信息,并将所有信息录入实名制系统。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实名制台账和系统数据。建立组织、人社、财政、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会商解决实名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形成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共同把关、协作配合的信息联审工作格局,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基础扎实。

二是长效机制做支撑。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制定并严格执行《部门协调配合约束制度》,《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关于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的通知》等相关配套办法制度,使实名制管理各个环节有机衔接,保障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形成了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是结构管理提水平。着眼于解决人员编制结构性矛盾突出等问题,印发《张掖市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结构管理办法》,机构编制部门根据社会功能和职责任务划分事业单位类型,并核定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编制结构比例,组织、人社部门按照编制结构有计划补充工作人员,财政部门适时调整调控人员经费,充分发挥了编制在支撑人才方面的作用,部门之间的配合约束进一步增强,单位人员结构不断优化,编制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四是严格程序促规范。全面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打破传统的“管几个数字、开几个单子”的简单化管理模式,健全完善与之配套的“一表一单一卡”或“一表三单”制度,对编制使用、人员补充和经费核拨以及科级干部职数使用审核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形成了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编制,组织、人社部门按照核准的编制配备人员,财政部门依据入编手续核拨工资经费的工作格局,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市编办市直事业科  吴文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