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来源:市委编办 | 发布日期:2020-02-06 】 【选择字号: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在最重要、最危险、最关键的“窗口期”,为切实维护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在继续落实前期各项防控要求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决禁止非本辖区居民进入,辖区居民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保障公共事业和国家机器正常运转,在允许营业的超市、药店、商场、市场、宾馆、餐馆、企业等市场经营主体上班外,一律不得外出。辖区住户每两天只能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必需的生活物资。严禁任何形式的聚餐聚会。

二、实行人员出入实名登记制度,凡出入者必须查验有效证件,严格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和外出核准。

三、加强卡口管控,在畅通生命通道、物资通道、绿色通道,确保“一断三不断”(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公路交通网络不能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能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能断)的前提下,严控区外车辆进入我区,外来入甘车辆无正当理由原则上一律劝返。

四、城乡居民无紧要事宜原则上不得驾车外出,不得在黑河新城大桥、滨湖路、滨河大道、芦水湾、东环路芦苇池和城区主干道、超市商场门口等重点区域、公共场所聚集和乱停乱放车辆,公安交警、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加大集中整治力度。

五、未经区市场监管局核准的城乡商铺店面一律暂停营业。

六、春节前停产停工的企业和项目,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复产复工。春节期间没有停产停工的企业和项目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可继续组织生产施工,尽可能减少用工和人员聚集。农业生产类企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允许正常生产经营。

七、倡导外地在我区经商办企业人员无特殊情况暂缓返甘,倡导春节期间举家外出未归居民在疫情解除前暂缓返甘。 八、城乡所有出租户、房屋中介机构暂停出租业务,已出租的房东须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告租赁人员情况。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对城区及城郊结合部的出租屋、小宾馆、小旅馆、小饭馆开展专项清查整顿,依法打击、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等经营行为。

九、疫情防控期间城乡红事一律推后办理,白事一律简办,坚决防止人员聚集造成交叉感染。

十、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从湖北等疫区返甘不主动报告登记、故意隐瞒外出事实、应居家隔离而未居家隔离、隔离期未满外出自由活动、聚众聚会聚餐人员的居民群众,举报情况查证属实的,由所在乡镇、街道给予每条500元奖励,对同一线索多人举报的以第一举报人举报为准。

本通告自2020年2月5日8时起执行,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另行通知。

甘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