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六项要求”

【来源:综合科 | 发布日期:2017-05-08 】 【选择字号:

 

一、政治纪律要求。不得在张掖市机构编制网、QQ群、微博、微信群内传播未经权威部门公布的虚假消息,不得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得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得制造、散播政治谣言、小道消息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对主任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确定的各项决策,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不同意见可在办内提出,在没有重新做出决定前,不得有与会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二、组织纪律要求。不得违反组织程序,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对省编办、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安排部署的工作以及领导批办的事项,上报的相关材料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逐级审核上报,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不得瞒报、漏报或不报。“三重一大”事项要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得搞一言堂、独断专行。
   三、财经纪律要求。不得违反《预算法》、《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等法律规章规定。不得坐支、截留、挪用现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将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原始单据予以入账。严格按规定控制现金的使用范围和数量。对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差旅费、会议费、办公用品等公务支出,原则上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因公出差产生的住宿费和公务机票费用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

四、工作纪律要求。不得上班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工作时间不得参与打牌、炒股、玩游戏、上网聊天、网上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参与赌博、工作日不得饮酒,不得利用办理机构编制事宜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得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对省编办、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安排部署的工作、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以及领导批办的事项及按规定提请相关会议审定的事项,须按规定时限完成。 

五、生活纪律要求。不得出入私人会所,不得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消费娱乐或健身活动,不得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

六、廉洁纪律要求。不得公车私用、超标准接待、利用出差时间变相公款旅游,不得用公款相互吃请、送礼、娱乐,不得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得接受下级单位馈赠的土特产品等礼物,办机关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参加一般礼仪性、应酬性活动,在公务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变相形式接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承办各类机构编制事项时,不准接受报送单位的宴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