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编办《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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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机编办[2016]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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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省编办《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编办,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省编办《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的通知》(甘机编办发[2016]6号)
转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是一项新的工作,政策性强、关联度高,对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减轻社会负担、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通知》要求,加强协作配合,切实抓好宣传培训和舆论引导工作。特别是县区机构编制部门,要精心钻研操作规程,制定落实计划,确保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顺利开展。市直各事业单位从即日起至3月31日前,按规定报送201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审查通过后,更换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收缴原证书正、副本。
本次换领证书主要针对事业单位法人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党政机关和特殊群团的赋码工作,将另行安排。
张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