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全面完成森林公安机关体制调整工作

【来源:机关科 | 发布日期:2020-10-09 】 【选择字号: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日前,张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的通知》,就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调整工作、人员编制、职能职责进行了明确。市级森林公安机构名称规范为张掖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加挂张掖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牌子),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所属园林湿地派出所名称规范为张掖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园林湿地派出所。甘州区公安局森林分局划归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管理,名称规范为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各县森林公安机构名称统一规范为“XX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所属派出所名称统一规范为“XX县公安局XX森林派出所”。

全市森林公安机构领导体制调整后,职能保持不变,业务上接受同级林草部门指导,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草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同时,按照属地化原则,市、县(区)森林公安整建制划归市、县(区)公安机关直接领导管理,原核定的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暂保持不变,实现了全市行政区划内森林公安警种全覆盖。至此,张掖市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全面完成。(机关科 周振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