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以三项举措指导县区做好乡镇街道“三定”工作

【来源:县乡科 | 发布日期:2020-04-08 】 【选择字号:

为进一步做好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提高县区乡镇(街道)“三定”规定修订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于6月底前基本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市委编办充分吸收借鉴去年党政机构改革经验做法,指导县区做好乡镇(街道)“三定”工作。

一是把握重点,严格审核。严格按照审核原则,对照机构设置方案,重点审核乡镇(街道)“三定”规定是否符合改革精神、定责是否准确、用语表述和格式是否规范等内容,并加强与各县区沟通联系,确保机构设置到位、职能配置科学合理。  

二是制定模板,统一规范。集中力量起草乡镇(街道) “三定”规定模板,修订完善形成了“××县(区)××乡镇(街道)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模板,模板初稿经“上下左右”多次沟通衔接,经办主要领导审定、汇总把关,下发各县区参照执行,确保各县区压茬推进、全面完成。

三是明确要求,加强督导。要求各县区于每周五报送工作进度,在“三定”规定制定工作中遇到问题,可随时沟通联系。下一步,市委编办将适时实地督导乡镇街道“三定”工作。同时,围绕放权赋权、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重点领域,持续深化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着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县乡科:周振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