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全面启动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
张掖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上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有关政策,2019年12月,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张掖市推进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对推进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做出安排部署。结合实际,报经省委编办审核同意,3月10日,市委审定印发《张掖市乡镇(街道)机构设置方案》,全面启动了张掖市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市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按照省委要求,成立张掖市推进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落实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各项工作。市委编办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了工作责任。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制定了XX县(区)乡镇(街道)机构设置方案(模板),指导各县区制定机构设置方案,从总体要求、机构设置、保障措施3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县区在制定机构设置方案时,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张掖市推进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要求,严守机构限额,乡镇机构设置在全市范围内保持基本统一。乡镇和街道领导职数原则上不突破现有总量。全面清理各类自设机构和岗位,各县区在乡镇和街道擅自设立的机构和岗位、擅自配备的职务均要取消。从严从紧控制挂牌机构。严禁乡镇和街道在机构限额之外设置机构,严禁上级职能部门干预基层机构编制事项。除机构编制专项法律法规和党中央有明确规定的外,上级职能部门不得要求乡镇和街道对口设立机构或加挂牌子,不得要求在村(社区)设立机构和加挂牌子。
三是反复沟通衔接。各县区乡镇(街道)机构设置方案形成后,市上始终坚持上下沟通,左右联系。从市级层面,与省委编办多次沟通,将各县区情况、面临的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上报;从县(区)级层面,充分发挥编办在县区直部门与乡镇之间的桥梁作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确保了工作的严谨性。
四是持续跟踪落实。市委批复各县区乡镇(街道)机构设置方案后,市上相关部门将积极督促抓好落实。市委编办在督促抓好进度的同时,还将指导各县区科学严谨制定各乡镇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指导县区委编办制定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和县级政府赋予乡镇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清单,确保机构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见到成效。推动形成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乡镇和街道服务管理体制。(县乡科:周振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