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再次取消调整8项行政审批事项
【来源:审改科 | 发布日期:2017-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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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张掖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第十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张政发〔2017〕66号),再次取消调整了8项行政审批事项。
此次取消的项目涉及市、县(区)5个部门,其中,包括“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核准”等4项行政许可项目,“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核准”等2项内部管理事项。并对市发改委“限额以下外商投资项目核准”、“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2项行政许可项目合并实施。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做好取消和调整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对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立即停止审批,进一步细化完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创新监管方式,明确监管责任,确保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守法经营。(审改办 李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