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编办来张调研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来源:综合科 | 发布日期:2017-04-14 】 【选择字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关于设立祁连山国家公园的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4月12日至13日,由省编办市县处处长王燕华带队,省林业厅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的调研组一行4人,来张掖调研祁连山国家公园管理体制及机构设置试点方案编制工作。张掖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安月香,市事业单位登记局局局长、市编办副主任刘德文先后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召开专题座谈会,与市编办、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畜牧兽医局、祁连山水涵院、肃南县政府相关负责人进行交流座谈。各相关部门及肃南县政府负责同志对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随后,调研组一行还实地考察了甘肃省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王燕华指出,要充分认识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紧迫性,加强对试点工作研究;进一步摸清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和祁连山国家公园范围内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供给等基本情况进一步厘清拟设立的祁连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和张掖辖区内祁连山生态功能区保护管理等方面的事权划分;抓好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关键环节,积极配合统筹协调推进试点工作。

日前,张掖市政府编制的《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讨论稿)》已经市委第10次常委会议通过,并上报省发改委《方案》指出,祁连山地区涉及甘肃、青海两省的6个市州11个(县区市),建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多类保护地,相互重叠交叉。有若干国有林场、牧场和农场,自然资源资产分部门管理造成条块分割,体制不顺、权责不清、管理不到位和多头管理的问题突出。开展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探索行使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统一用途管制、统一规范管理,切实解决跨省区跨部门管理体制问题,对系统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具有重要意义。(县乡科:周振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