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工业园区管理体制的研究与探索

【来源:高台县委编办 | 发布日期:2021-11-15 】 【选择字号:

 

邓晓

 

摘要: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几年来,全省各地县级工业园区从无到有,由小变大,成为了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的主战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但随着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格局的变革,如何规范园区机构设置,理顺管理体制,加强人员编制管理,为园区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成为摆在机构编制部门面前的新课题。本文以分析甘肃高台工业园区现状入手,从机构编制工作角度出发,就如何规范工业园区机构设置,理顺和创新管理体制进行初步探讨。

甘肃高台工业园区是2006年省政府批准的省级工业园区,经过多年的运行和发展,已先后被确定为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和市级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

一、甘肃高台工业园区基本情况

甘肃高台工业园区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96年12月至2003年8月,属于南华镇管理的南华经济开发区;第二阶段为2003年8月至2006年3月,属于高台县乡镇企业局管理的高台县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示范区;第三阶段从2006年3月开始,被批准为省级工业园区,名称规范为甘肃高台工业园区。2015年10月经省开发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审核,省发改委批复了《甘肃高台工业园区发展规划(2015-2020)》,规划面积39平方公里,分为“一区两园”,分别是南华工业园和盐池工业园2020年9月盐池工业园和南华工业园化工产业集中区通过了省工信厅、省应急管理厅等6部门组织的化工产业集中区承载能力评估认定,并予以第一批公告认定。

(一)南华工业园基本情况。南华工业园位于高台县南华镇,规划面积34平方公里。主要发展农副产品加工、能源化工、装备制造、新型建材等产业。目前已开通道路80公里,硬化道路31公里,完成道路绿化65公里;敷设供水管道80公里;建成滞洪池4个、可蓄水50万方,加固防洪坝1公里;建成日处理污水5000方的污水处理厂1座,敷设排污管道25公里;建成110KV变电站1座、35KV变电站1座,实现了园区双电源双回路供电;架设输电线路47公里,敷设通讯网络10公里,核心区域已实现“五通一平一绿化”。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以县种子公司、祁连葡萄酒业为龙头的农副产品加工业;以晋昌源煤业为龙头的能源化工产业;以嘉宝机械为龙头的装备制造产业;以方正建材、巨鑫硅材料为龙头的新型建材产业。

(二)盐池工业园基本情况。盐池工业园位于高台县罗城镇,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是全省专业的化工园区。主要发展以农药、医药、染料、涂料、日化、助剂催化剂、新材料等加工为主的精细化工产业,辅助发展以化工原料为主的基础化工产业。目前已开通道路12公里,铺设沥青道路7公里,砂石道路5公里,完成道路绿化28公里;建成日供水5000的供水站1座,铺设供水管道10公里;建成日处理2500的污水处理厂1座,铺设排污管网9公里;建成9.5万方中水回用蓄水池1座,铺设中水回用管网3.5公里;建成年产80万蒸吨蒸汽的热源厂1座,铺设蒸汽管网2.5公里,并配套建设煤粉厂1座,架设高效煤粉锅炉3台,已实现“一区一热源”供应蒸汽;生活区203套公租房已投入使用,可满足1200人入住。

二、甘肃高台工业园区管理体制的创新

甘肃高台工业园区在不同时期曾设置不同的管理机构:南华经济开发区时期,成立了南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设事业机构办公室,作为县政府派驻南华经济开发区的综合管理协调机构。高台县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示范区时期,成立高台县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并下设办公室,承担示范区日常工作。2006年以后,成立高台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作为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2021年,根据中央编委和省委编委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相关精神,对园区机构进行了规范,探索创新了工业园区管理体制。

(一)强化工作职责,明确园区功能定位。工业园区是资源高度聚集的工业化载体,能有效推动产业聚集,形成产业聚集的协同效应的工业发展模式,较之于分散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的发展模式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和产业竞争优势,是政府推进工业化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将逐步向形态更高级、层次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转换。对园区进行规范后,印发了甘肃高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三定”规定明确了机构性质、建制、编制及工作职责,甘肃高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中共甘肃高台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为县委、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具体管理高台工业园区的经济社会事务。

(二)厘清职能职责,理顺园区管理体制。政事分开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园区社会化的基础。原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为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负责园区规划、建设、管理维护、招商引资以及为园区企业提供服务等工作,既要履行事业单位管理与服务职能,又要行使行政机关职能。规范后,管委会下设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发展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盐池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5个内设机构,承担行政职能;并设立园区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各类事务性工作,既符合了中央改革的精神,又实现了行政职能、公益服务职能职责归位,理顺了行政管理体制。

(三)理顺机构设置,增强园区管理权限。2006年成立高台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以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曾陆续设立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工业园区应急管理所盐池工作站、企业管理服务中心等机构。规范前园区管委会设立办公室、盐池化工园区管理科、生态环境站3个内设机构,县应急管理局在园区派驻应急管理所,职责分散,园区管理权限受限。规范后,将事关园区和企业建设发展的自然资源、住建规划、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生态环保等有关职能整合,依据国家工业园区相关政策,设立发展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盐池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等内设机构,在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行使行政审批、规划实施、项目管理等职权,切实提高了机构运行效率。

(四)加强编制保障,创新园区用人机制。在全县编制总额内,加大编制调控力度,挖掘编制资源潜力,形成需求引领、基数不变、存量整合、动态供给的编制管理新模式,将有限的编制资源用于优先配置重点领域。园区发展作为县委县政府关注的重点工作,在编制保障方面予以重点倾斜。2006年成立高台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时核定编制7名,后根据发展需要和园区规模的扩大,陆续增编至17名。机构规范后,再次统筹调剂10名编制用于保障园区发展,为园区各项事业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的编制保障。并按照“人尽其才”的原则,打破身份、资历等限制,在全县范围内根据个人特长、工作性质选任领导干部,有效激发了园区内在活力。

三、完善工业园区管理体制的建议

工业园区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和平台,关系到经济发展大局,理顺园区管理体制,规范园区机构设置,加强人员编制管理,促进园区经济发展,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是机构编制部门职责所在。为此,根据工业园区管理体制现状,提出以下建议:

(一)形式多样设置园区机构。遵循有利于工业园区经济发展的原则合理设置机构。一是要建立高规格的协调议事机构。由于工业园区涉及面广,涉及行政审批事务多,联系到镇、县直部门单位多,单凭园区管理部门难以完成,因此,为减少工作中扯皮现象,提高工作效率,应当成立工业园区协调议事机构,研究、协商解决相关问题,并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协调机构负责人,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二是规范园区管理机构设置。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园区管理的主体,规范管理委员会尤为重要。目前,我省已出台关于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的规格、内设机构设置的具体规范意见,尽快根据政策进行规范。三是合理设置派驻机构。根据园区发展规模和工作需要,可在园区合理设置相关部门的分支(派出)机构或办事窗口,凡需上报上级部门事项,各部门可协助上报,做到项目审批不出园,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强园区编制管理研究。按照“人尽其才、竞争择优”的原则核定园区编制。一是根据工业园区发展规模,综合考虑园区面积、规模等因素,进一步探索工业园区管理部门编制配备方案。对目前各园区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园区发展适时适当调整人员编制,使园区人员编制配备到位,充分体现园区的发展状况和实际工作需要。二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备案制。在人员聘用方面给予园区一定的自主权,由园区管委会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自主聘用,报相关部门备案,县财政给予人员经费补助。同时,推行全员聘用、竞争上岗,形成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充满激情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三是加快聚集高层次人才。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长效机制,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引才政策,强化市场发现、市场认可、市场评价的引才机制,构建具有区域竞争比较优势的人才聚集制度。用足用好用活编制资源,最大程度保障工业园区重大项目、重点建设、重要事项所需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用编需求。

(三)加快园区管理法制建设。依据法律法规构建责权利相一致的运行机制。一是以立法的形式确定工业园区的审批程序和工业园区的性质、功能与任务,以便对工业园区实现统一的规划布局,避免工业园区之间的无序竞争及出现“开发区热”。二是通过党委、政府授权或委托,赋予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一定的经济管理权限及相应的社会管理权限。对实行集中管理的园区,可依法依规下放行政审批权限,赋予相对独立的财政管理权限,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管理制度。三是建立多元化的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投入体系和运行机制,通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合同外包、委托代理、志愿者服务、公众参与等方式,探索园区开发性事务与行政管理、社会事务分离的体制机制,突出园区的开发功能、经济功能和创新功能,解决园区责任权利不对等的问题。

(作者单位:张掖市高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