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评估体系的探索与思考

【来源:临泽县委编办 | 发布日期:2021-11-15 】 【选择字号:

  

宋硕泰  万巧玲  张兴成

 

摘要:随着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科学评价事业单位绩效已成为事业单位改革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本文通过介绍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工作的政策依据以及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评估试点工作的情况,对事业单位绩效评估进行了初步探索。通过试点评估,发现了评估方式、评估指标、政策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对今后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随着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日趋深入,科学评价事业单位绩效,督促事业单位进一步提高公益服务和履职水平,逐渐成为事业单位改革中极为重要的一环。2021年,我办立足工作实际,从全县295个事业单位中抽取5个单位作为绩效评估试点单位,通过制定绩效评估暂行办法、设定评估考核指标、实地考评、确定等次等方式,对抽取的事业单位进行了绩效评估,全面了解事业单位履行职能职责、公益服务质量、内部运行管理、机构编制配置等方面的情况,对促进事业单位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发挥职能职责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工作的政策依据

(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4号)第八章第六十四条:“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依法实施下列监督管理:1.监督事业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和提交年度报告;2.监督事业单位按照登记事项从事活动;3.制止和查处事业单位违反条例和本细则的行为。”

(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第六部分第20条规定:“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管。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三)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发〔2013〕21号)第六部分第20条规定:“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加强和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结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对事业单位运行情况、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财政支持方式和机构编制等的重要依据。”

二、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评估试点工作的情况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我办结合今年开展的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抽取确定县文化馆、县林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县鸭暖中心卫生院等5家事业单位为我县2021年绩效评估试点单位,重点对试点单位履行职能职责、公益服务质量、内部运行管理、机构编制配置等方面进行了评估,确定了评估结果,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机构设置、编制使用的重要依据。

(一)研究制定评估办法。在充分学习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借鉴其它地区绩效评估的先进经验,多次召开会议,集思广益,讨论制定了《临泽县事业单位绩效评估暂行办法》,为本次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二)讨论制定评估指标。经多方征求意见,研究制定了《临泽县事业单位绩效评估指标设置及评分规则》和《临泽县事业单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将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部分,并为共性指标赋予了相应分值。共性指标主要对内部运行管理、公益服务质量、机构编制配置等事宜进行评价,具体包括党的建设、编制管理、人事管理、财务资产管理、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单位职工评价、主管部门评价、职能配置、编制配备等内容。个性指标主要对事业单位履行职能职责情况进行评价,由5家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机构编制批复文件、上级部门相关政策文件及主管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分值由各单位根据业务量及工作难易程度确定。

(三)组建评估组进行评估。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事业单位绩效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并提前向试点单位发放了评估预告。我办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评估组,对抽取的5家绩效评估试点单位进行评估。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环节,全面了解被评估单位各项评估指标完成情况。

(四)确定评估等次并公布结果。本次事业单位绩效评估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次,得分在85分以上为A级,75分至84分为B 60分至74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评估组现场对评估指标进行了分项打分,同时对各项指标得分进行了汇总。根据得分,共有1家事业单位被确定为A级,其余4家事业单位被确定为B级。

三、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工作存在的问题

通过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评估试点工作,抽取的5家试点单位均较好地履行了职能职责,公益服务质量也有了较大的提升,内部运行管理规范有序,机构编制配置合理,但通过绩效评估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评估方式过于单一。本次事业单位的绩效评估主要由机构编制部门组建的评估组完成,缺乏第三方全面、客观、专业的评估。同时,在绩效评估方法上存在着重视定性评价、忽视定量评价的问题。对一个单位的评价,往往是根据其近3年工作汇报及台帐资料进行评价,主观随意性大,缺乏数据支持和科学的分析测评;或只注重从总体上进行把握和审视,而忽视具体的观察和分析;或受上级和主观的意见所左右,而忽视对事业单位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服务效果的衡量,评估工作的效度和信度非常有限。

(二)评估指标不够精准。从评估的共性指标来看,有些指标还过于笼统,如党的建设方面,本次评估的5个事业单位中,只有鸭暖中心卫生院有独立的党支部,其余4家单位均与其它单位建立联合党支部或由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再如财务资产管理方面,大多数单位都没有独立的财权,均由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或实行报账制。从评估的个性指标来看,有些单位设定的评估指标过于粗放,许多指标在内容和权重设置上不够合理,不便于对相关指标进行评估。

(三)评估缺乏政策保障。绩效评估作为一项创新工作,无现成经验可循,只能是摸着石头过河,特别是一些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参与和配合、因为缺乏足够的法规依据,缺乏足够的政策指导,因此无法将多个部门组织起来共同参与绩效评估,势必会影响评估的力度,降低评估的效果。一些事业单位参与绩效评估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不高。一方面大多数事业单位从事公益职能,习惯于管理别人而不愿意被别人去监管、被别人进行评估。另一方面,评估结果应用乏力,缺乏奖优罚劣的有效手段,使得一些事业单位感到职能履行得好与不好一个样,参加评估与不参加评估一个样,被评估得好与不好一个样,缺乏提高绩效和参加评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对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工作的对策建议

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对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全面提升事业单位整体效能具有重要意义,但绩效评估工作尚处于尝试阶段,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探索,还需群策群力,共同研究推动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工作。

(一)健全组织机构,全面加强领导。建议成立由组织、人社、编制、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的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委员会。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可设在机构编制部门,具体负责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工作。事业单位评估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工作,确定评价等次,受理事业单位对评估结果不服的申诉。

(二)规范制度建设,加强绩效管理。建议省、市依据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尽快制定出台与绩效评估相配套的工作规范和管理办法,对绩效评估的依据、范围、对象、内容、方法、工作程序、结果应用等作出相应规定,并对各评估主体的责任和权利进行明确界定和规范,使绩效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绩效评估的每个环节有章可循,减少盲目性,提高评估质量。同时,对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要体现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绩效评估好的得到奖励,差的得到相应限制和处罚,并实行绩效评估结果通报制度,以提升事业单位的日常管理实效。

(三)划分不同行业,区别对待评价。绩效评估指标由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不同单位的目标任务另行制定。每年根据本年度的发展需要,由各主管部门会同所属事业单位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制定相应的绩效评估指标方案,报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建立主管部门、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公众对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进行多方评估的监督机制,分行业建立并实施相关的事业单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四)创新机制体制,加强监督检查。推行评估指标公开征集机制。对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公共服务项目,评估指标的选择权交给公众,向社会公开征集重点评估指标,用好第三方评估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中介机构、评审专家的作用,借脑借力,由他们共同参与评估,以提高评估结果质量和公信度。实施评价结果公示制,对评价项目,其社会效益指标的评价予以公示,由公众投票打分考核。评价结果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作者单位:张掖市临泽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