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来源:政策法规科 | 发布日期:2024-04-03 】 【选择字号: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12月)

 

2023年,市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2023年张掖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各项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为法治张掖建设提供了机构编制工作有力保障。

一、积极跟进落实,持续巩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

对市级33个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职能分布、机构设置、编制配备、近三年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等情况逐个进行摸排分析,将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20个市直部门承担的行政复议职责划入市司法局,由市司法局集中行使市政府行政复议职责,依法承接、办理市政府行政复议事项。科学界定职能职责、合理调配机构编制资源,落实“五有”(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场所、有手段)要求,将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和应诉科更名为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增设行政复议与应诉二科,报请省委编办批复同意,将我市相关行政编制调整为政法专项编制,用于加强行政复议办案力量;结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市、县两级共调剂增加编制37名,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职能科(股、室)达到8个。通过行政复议体制重塑、机制重构、制度重建、流程再造,目前,市一级政府只设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司法部门统一受理案件、统一审理、统一作出决定的新格局已形成,人民群众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多头奔走”现象彻底解决。

二、强化数字赋能,着力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质效

在甘肃省信用体系报送平台录入36家法人变更登记事业单位“双公示”行政许可信息,同步在电子证照系统维护更新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与市委网信办等16个部门建立市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协调配合协作,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确定20个事业单位开展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督促事业单位规范登记管理。严格执行不来既享及容缺办理等规定要求,对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环节流程、标准要求、提交材料、工作时限等开展精细化梳理,压缩承诺办理时限96.7%;对信用状况优秀且符合办理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申报材料存在个别“瑕疵”但无实质性影响的情况下,予以先行办理、事后补正,全面推动事业单位登记流程更简、材料更少、效率更高。坚持主动服务、效率先行,让数据“多跑路”,让服务对象“少跑腿”,将单位登录二维码、操作流程、文本样式、填写模板、问题解答和联络方式等资料清单“打包”上传至办事人员钉钉群,让资料“上门”服务,工作“线上”开展,全面实现“当日受理当日审核当日回复”,一网全程通办率达100%,服务效率和便利化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三、服务中心大局,调整优化机构职能体系

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提请市委研究成立机构改革工作专班,制定改革工作推进计划,对市县区119个涉改部门单位人员编制情况、乡镇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进行调研摸底,在充分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调整优化市级党政机构、精简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精减人员编制、规范部门单位领导职数的具体建议,重申并严格执行改革期间各项纪律,确保机构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实施。调整优化机构设置,在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3个产业园分别设立企业服务机构,在市住建局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科,论证设立林草碳汇交易服务、审核认证、计量监测及预算绩效管理服务中心,调整设立市种子管理局内设机构,有力保障工业突破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任务落实;根据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和疾控体系改革部署要求提请市委编委研究审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三定”规,调整市发展改革委、张掖丹霞大景区管委会职能职责和内设机构研究制定市大数据中心“三定”规定,推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更好适应事业发展需要。围绕改善民生强化机构保障,论证设立市应急物资保障中心、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市洪信学校和甘州区中医医院、第十幼儿园等民生机构;在市教育局增设校外教育培训监管机构,优化调整张掖开放大学内设机构和县区敬老养老、社区服务、妇幼保健、质量检测等领域机构,划转理顺相应职能职责;批复设立六县区邮政业安全监管、网络舆情应急指挥、矛盾纠纷调处机构,设立山丹马场自然资源、水资源事务中心,通过动态优化调整,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

四、认真谋划思考,扎实做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前期准备

组织力量对市区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进行调研摸底,通过下沉调研、座谈讨论、统计分析等方式,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历史沿革、职能发挥、机构设置等情况,研究提出了市区行政执法机构设置初步意见,为全面启动改革夯实基础。按照省委编办、省司法厅有关要求,会同市司法局深入6县区28个乡镇和3个街道对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进行评估调研,指导督促乡镇(街道)认真整改赋权事项不合理、人员编制不到位、制度机制不顺畅、学习培训不及时、执法保障跟不上等方面的问题,助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纵深发展针对县乡综合执法队长期锁定人员无法晋升职级和评聘职称的问题,加强请示汇报和衔接沟通,会同组织部妥善解决县乡综合执法队长期锁定人员职级晋升和职称评聘问题,有效激发了干部工作热情报请省委编办审核同意,为县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名,充实和加强了县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力量;全面梳理乡镇(街道)议事协调机构,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综合设置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存在的问题:一是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学习宣传还需进一步强化。二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还需深入推进。三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力度还需持续加大。

2024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学习宣传。通过网站媒体宣传、专题培训,编发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汇编等形式,持续加大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学习宣传力度,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牢法治思维,依法依规履职尽责。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政策要求,积极探索深化市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路径措施,加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能力建设,着力构建权责清晰、简约高效、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综合行政执法新格局。三是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对各部门单位职能作用发挥、体制机制理顺等及时进行跟踪督导,发现和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机构编制问题,助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