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05-06 】 【选择字号: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和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工作;拟订全市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工作;拟订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直各部门“三定”规定和县()机构改革方案。

3.协调、规范市直各部门之间、市直各部门与县()之间的职能配置和权责划分。

4.负责审核市直各部门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审批市直机关内设机构、科级干部职数;审核调整县()、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总额;审核市政府派驻外地办事机构的机构编制;负责省编办下达的各类专项编制的分配和管理工作。

5.负责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市直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审核市直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和经费供给形式;审核审批市直科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宜以及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和科级干部职数。

6.指导、协调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县(区)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批调整()、乡()科级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7.负责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解释、汇编工作;承担、参与有关行政复议工作;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理论研究工作。

8.监督检查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落实、执行情况;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的法制建设,建立机构编制部门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约束机制;负责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预防和查处;负责全市机构编制考评奖励工作。

9.负责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审核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工作。

10.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信息宣传和统计工作;指导县(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工作。

11.负责联系、协调双重领导,以省委、省政府部门管理为主在张单位的有关机构编制事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市编委和省编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张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所属2个单位的预算。具体如下:

1.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

2.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3.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二、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4年收入预算161.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1.69万元。无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4年支出预算161.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2.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97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万元,分别是:

1.公务接待费6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3.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费,由市级财政统一安排,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按程序拨付部门单位使用。

三、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工资福利支出 :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