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张掖市委编办主要职责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编办)是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简称市委编委)的常设办事机构,受市委编委领导,承担市委编委日常工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业务上接受省委编办指导,主要职责是:
(一)坚持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二)在市委编委领导下,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监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群团组织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三)根据党中央、中央编委和省委、省委编委及市委、市委编委的部署要求,研究起草市级机构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核县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县区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四)论证提出全市各类县级机构调整设置的意见,按程序报请市委编委、市委研究同意后,报省委编委审批。
(五)实施党政机构限额管理,审核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监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群团组织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六)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统筹各部门之间、各部门与县区之间的职责分工。承担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研究梳理、动态调整、规范管理等工作。
(七)研究起草市级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核县级事业单位、县区科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审批县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及市级部门所属科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事项。
(八)负责市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工作,指导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信息宣传和统计工作,指导县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十)开展机构编制申请事项、执行情况、使用效益综合评估,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完成市委、市委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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