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张掖市委编办主要职责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7-22 】 【选择字号: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省委发〔200916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张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发〔20108号)和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市县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的意见》(甘机编办发〔2010124号)规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市委工作部门,正县级建制。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和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工作;拟订全市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工作;拟订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直各部门“三定”规定和县()机构改革方案。

(三)协调、规范市直各部门之间、市直各部门与县()之间的职能配置和权责划分。

(四)负责审核市直各部门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审批市直机关内设机构、科级干部职数;审核调整县()、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总额;审核市政府派驻外地办事机构的机构编制;负责省编办下达的各类专项编制的分配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市直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审核市直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和经费供给形式;审核审批市直科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宜以及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和科级干部职数。

(六)指导、协调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县(区)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批调整县()、乡()科级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七)负责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解释、汇编工作;承担、参与有关行政复议工作;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理论研究工作。

(八)监督检查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落实、执行情况;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的法制建设,建立机构编制部门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约束机制;负责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预防和查处;负责全市机构编制考评奖励工作。

(九)负责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审核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工作。

(十)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信息宣传和统计工作;指导县(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联系、协调双重领导,以省委、省政府部门管理为主在张单位的有关机构编制事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市编委和省编办交办的其他工作。